关于做好2010年面向社会网络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职高)、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0]4号《关于2010年全省开展网络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1、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户籍在乐平所在地。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单科合格证书当年及下一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效。已取得高等学校教育专业类硕士学位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可以免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经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非师范生通过面向社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取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按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09]34号)文的有关精神办理。 2、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报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195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可免于普通话等级测试。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及以上刑事处罚者。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尚未撤销者。 3、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4、社会上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5、高等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借用或者临时聘请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二、2010年全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各个阶段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考试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2010年2月25日8:00至3月25日24:00,报名上传电子版照片要求: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彩色/黑色均可),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分辨率150dpi,大小在30k以内);报名网址: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 江西教师网,www.jxteacher.com。 (二)考试缴费、打印准考证,采用网上自助办法。 时间:2010年3月5日8:00至3月30日24:00。网报成功人员名单定期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操作。考试费按每生60元/科的标准收取。考生缴费成功后,即可在网上随杌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办法,见网页上相关提示)。 (三)考试内容: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为准;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的以<<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为准;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为准。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基于计算机的考试,在各设区市依据报名人数集中设置考场。以60分为单科考试合格成绩。 (五)考试时间 从2010年4月9日开始,约一周结束。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逾期未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从3月5日起,报名成功者凭准考证信息,可登录江西教师网,免费进行考前模拟练习,熟悉考试题型和操作方法。 (六)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考生可上网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时间见网上公告。 三.教师资格的认定 (一)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网络报名 2010年在江西省内申请教师资格者,3月29日至4月30日期间,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申请报名.申请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上传与考试(测试)报名相同的照片,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后果自负. (二)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3月5日至5月20日.现场确认地点:乐平教育局人事股。 1.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初审材料基础上确认为师范生身份后,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与申请认定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 2.2009年及以前毕业的历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材料如下: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注明师范教育类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一份;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与申请认定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 3.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合格有效证书; ⑥与申请认定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 4. 非师范教育类往届毕业生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合格有效证书; ⑦与考试报名、与申请认定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资格普通话测试及体检、面试安排 1、普通话测试报名时间:3 月15 日——3 月 25 日详情请与教研室联系(联系电话:079—6786605、0798—6786651) 2.体检时间安排:5 月21-22日上午7:30开始---11:00结束;体检地点:乐平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厅(空腹),(不另行通知)。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安排:5 月 29 日开始,每逢双休日进行,详情安排请于5 月27-28日登录乐平教育网查询或自行到教育局查看。测试地点:乐平一小。 请符合申报教师资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办理,逾期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798——6786611、13767859335涂老师) 二0一0年二月五日 |